咸宁捣毁多处涉黄窝点14人在酒店被抓…
近期,崇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“雷火2022”、“找堵防”专项行动为载体,坚持问题导向、主动作为,将旅馆、歌舞娱乐、足浴、桑拿等场所纳入重点整治,成功捣毁多处涉黄窝点。
截止目前,共办理涉黄刑事案件2起,涉黄行政案件12起,刑事拘留1人,取保候审1人,行政处罚15人。
6月份以来,崇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对辖区旅馆开展治安检查时,发现多个酒店存在招嫖“小卡片”。通过缜密侦查,
民警锁定了方某飞、黄某等人利用“小卡片”发布招嫖信息组织、容留、介绍的违法犯罪线日,治安大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收网行动,
先后在“维也纳3好“酒店、朋来酒店、“雅斯特”酒店、华逸酒店抓获张某、龙某香、但某等嫖娼人员14人、抓获接送女的司机2人。
犯罪嫌疑人方某飞、黄某分别在天城镇以开设旅社、店为幌子,容留、介绍多名女在店内或酒店客房从事活动。
期间,犯罪嫌疑人通过在县城各酒店发放涉黄“小卡片”的方式发布招嫖信息,当嫖客入住酒店后根据“小卡片”上的电话联系需要“小姐”服务时,就安排司机接送女到嫖客所在酒店房间提供服务,并按照消费项目的不同提取相应金额的介绍费,以此谋取非法暴利。
犯罪嫌疑人黄某在逃,已对涉嫌介绍的方某飞、程某飞刑事拘留,对嫖娼违法行为人张某、龙某香、但某等15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处罚
,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扩线。下一步,崇阳县公安局将持续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“黄赌”等群众密切关注的治安突出问题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六条 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七条 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八条【组织罪;强迫罪;协助组织罪】组织、强迫他人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组织、强迫未成年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九条【引诱、容留、介绍罪;引诱罪】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